问题描述:
什么是“之”字的取独?最佳答案:
取独 取消句子独立性.
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句子可以独立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.如:我爱香山.但是,如果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加上一个"之"字,成了"我之爱香山",本来意思完整的句子却变得不能单独表达完整的意思了,必须说出爱香山的理由以后才算完整了.这里的"之"的功能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.
:“取消句子独立性”: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、宾语或一个分句时,虚词"之"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,表明它并不是独立的完整的句子
通常来说一个主谓短语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句子,但在文言文中主谓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时候,当“之”处于主语和谓语之间的时候,之的用法即为取消句子独立性.
如:臣之壮也
若为“臣壮”则是我年轻力壮,是主谓结构,可独立成句;但文中“臣之壮也”,为我壮年的时候,此时它只是作为一句话中的状语出现,不能独立成句了.
取消句子独立性,顾名思义,就是让本可以独立成句的句子不能成为句子,而只能成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.特征是在主谓结构的句子中间插入一个“之”,让这个本可以成为主谓句的变成一个短语,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.
举几个例子也许你比较一下就明白了:
1.臣之壮也,犹不如人——《烛之武退秦师》
我壮年的时候,尚且不如人.“臣壮”本可以是一个主谓句,此处“臣之壮也”做的是状语.
2.吾妻之美我者,私我也--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
我的妻子认为我美(以我为美),是因为偏爱我啊.
此处美和私都活用为动词,美还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,“吾妻美我”本可以构成一个主谓句,但是加了"之",就作整句的主语了.
其他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例子
3.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.--《触龙说赵太后》前一个“之”
4.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.--《寡人之于国也》后一个“之”
通常来说一个主谓短语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句子,但在文言文中主谓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时候,往往把”之”放在主谓之间使它不能独立为一个句子.
如"夫专诸之刺王僚也" ,本来“专诸刺王僚也”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句子,但在原文中它并不是独立的句子,而是充当状语,原文是“夫专诸之刺王僚也,彗星袭月”.
比如说“王老师讲课”是一个句子,最后可以用个句号,但如果说“王老师的讲课”,多了一个“的”,就是一个短语,而不是一个句子,就不能用句号了,虽然“的”与“之”功能不完全一样,但道理是一致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