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哪些情形累犯成立?(  )

下列哪些情形累犯成立?(  )

问题:

[多选] 下列哪些情形累犯成立?(  )

A .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
B .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.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,又犯妨害公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
C .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.执行3年后被假释.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
D .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.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,被判处拘役6个月

参考答案:B,C

参考解析:

《刑法》第65条规定: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 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 岁的人犯罪的除外。”第66条规定:“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,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,都以累犯论处。”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.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。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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