贷款人在(  )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,停止支付约定款项的权利。

贷款人在(  )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,停止支付约定款项的权利。

问题:

[多选] 贷款人在(  )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,停止支付约定款项的权利。

A . 借款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
B . 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
C . 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抽逃资金
D . 借款人可能丧失商业信誉
E . 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

参考答案:B,C,E

参考解析:

我国《合同法》第六十八条规定,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②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③丧失商业信誉;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故应选择B、C、E选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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