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购买和饲养特种野猪,必须向国家林业部门申请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》和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》。由于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受法律保护,驯养、繁育、销售必须到林业部门领取繁育、销售许可证。
2. 具体办法如下:一是到县林业部门办理初级手续;然后,到市林业部门办理全套手续;只有取得营业执照后,我们才能建立专门的野猪养殖场,购买野猪进行生产。
3.您不仅需要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,而且还必须向取得《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》和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》的农场引进种子。否则,如果没有野猪驯养许可证,引进野猪也是非法的。在引进过程中,一定要遵守法律,认真对待。不要贪便宜。引进手续不完整的生猪,会造成麻烦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